发布日期:2022-11-01
关于征求《环丙胺》“浙江制造”标准(征求意见稿)意见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根据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〔2019〕1 号)的有关要求, 现就浙江沙星科技有限公司起草的《环丙胺》“浙江制造”标准(征求意见稿)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限为11月1日至12月1日,请于时限内将《征求意见表》反馈至邮箱653039691@ qq.com逾期视为无意见。
浙江沙星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 日